一、主要職責
?。ㄒ唬┴瀼貓绦悬h和國家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制定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提出促進地方金融業發展意見與政策建議。
?。ǘ┴撠熗苿拥胤浇鹑诜阵w系建設,配合有關監管部門整頓規范金融秩序,協調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和民間資本等金融業風險。
?。ㄈ┩苿蛹按龠M企業上市。
?。ㄋ模┴撠焻f調和推進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的產業發展布局、招商引資和重大金融項目建設工作,組織有關的重大活動和推廣宣傳,開展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
?。ㄎ澹┴撠熃y籌協調落實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的產業載體和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等各項工作。
?。┴撠熃y籌協調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發展促進局開展各項工作。
?。ㄆ撸┏修k區委、區人民政府及上級金融業發展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南海區金融業發展辦公室設綜合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地方金融科、資本市場科(掛區促進企業上市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與金融發展科4個內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