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南海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協助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制度。協助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協助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
(二)負責協助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協助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鎮街對重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三)負責監督和落實全區減排目標。監督和落實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監督檢查各鎮街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生態環境專項資金有關工作。組織管理生態環境專項資金。
(五)負責監督和實施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監督和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管理污水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區域大氣和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和重點流域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落實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監督落實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協調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落實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監督管理民用核與輻射安全工作。負責核應急管理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全區放射性廢物的安全監管工作。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管理權限審批或審查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九)落實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落實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標準。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區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全區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承擔碳排放交易管理等工作。
(十一)依法實施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工作。以市生態環境局名義行使行政執法權,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組織開展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指導協調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三)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參與指導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十四)完成市生態環境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關股室設置和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環境宣傳教育、意識形態、信息、安全、保密、政府采購、政務公開、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資福利、醫療社保等工作。組織起草、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重要綜合性文稿,擬制局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有關重要工作制度。組織區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等的辦理。會同相關科室管理各類生態環境專項資金。統一發布全區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二)法規股。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聽證、行政復議答復、行政應訴、申請強制執行、國家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案件審查和相關文書制定工作。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負責生態環境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負責生態環境領域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和相關個人守法信息評價及公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三)規劃發展股。參與起草綜合性生態環境規劃、專項生態環境規劃,參與制定區主體功能區規劃。參與研究、擬定生態環境的重大政策、規定和措施。參與生態環境服務工作。參與擬訂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政策。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對外合作和能力建設。參與城市綜合創建和城市治理相關工作。配合開展區域合作發展工作。建立和管理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項目庫。配合土地等各類規劃審查和意見征詢。
(四)水環境管理股。負責全區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工作。監督實施水生態環境相關污染防治規劃、水環境功能區劃。負責全區水污染源的環境管理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制定污水管網建設年度計劃并實施監督考核,負責入河排污口設置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起草水生態環境和水污染防治相關規劃、政策、制度。
(五)大氣環境管理股。負責全區大氣、噪聲、光等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大氣環境相關污染防治規劃和大氣、噪聲等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實施全區大氣污染防治和預警工作。負責全區大氣污染源的環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組織實施全區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六)自然生態保護股(土壤環境管理股)。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生態創建、生態狀況評估工作。組織實施自然生態保護規劃。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七)固體廢物與輻射安全股。組織實施全區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民用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固體廢物、化學品和輻射相關污染防治規劃。監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的環境管理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轉移、處置等活動的環境管理工作。依法對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跨市轉移等進行監督管理。配合全區民用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及核應急管理工作。
(八)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股。負責全區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承擔權限內的規劃、政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組織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按管理權限負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轉移、處置等活動的行政審批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和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按管理權限審批在野外進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蹤試驗的許可事項。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管理、政務服務、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務窗口管理等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產業結構調整和能源結構調整工作。負責局重大項目聯審制度的組織實施。
(九)監測管理股。組織建設全區環境監測網。組織開展全區生態環境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輻射放射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實施年度環境監測工作計劃。承擔在線監控管理工作,統籌管理環境監測數據。聯系各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承擔生態環境標準管理工作。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統計、重點污染源數據直報和名單確定、污染源普查、生態環境大數據和形勢分析工作。承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協調開展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督察股。承擔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擬訂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的重大政策、規定和措施。組織協調全區生態環境工作。組織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劃并監督實施。擬訂和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考核。負責生態環境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織開展重點環境問題日常督辦、掛牌督辦以及區委書記、區長環保督查令、約談等工作。統籌組織全區生態環境督察有關工作。對接上級生態環境督察。協調相關部門落實環保責任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監督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統籌生態環境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責任制考核獎勵資金管理工作。
(十一)執法一大隊。負責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對接上級生態環境執法相關工作。統籌負責全區環境信用管理工作。負責對稅務機關提請的環保稅申報數據進行復核。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排污口規范化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組織開展排污許可證證后監管工作。督促指導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村級工業園區環境整治及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執法二大隊。組織協調跨區域、重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現場排查、調查取證工作,提出初步處罰建議。組織開展相關行政強制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的環境違法線索。組織開展全區性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和生態環境“兩法銜接”工作。負責污染源日常監管。
(十三)執法三大隊。負責全區環境信訪工作。負責環境信訪案件的接訴、交辦督辦以及較大影響信訪案件的承辦工作。牽頭負責生態環境應急和生態環境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組織環境應急演練。牽頭組織協調跨區域、重大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調查和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環境風險排查和整治。
(十四)科技產業股。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負責生態環境技術規范管理和生態環境新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組織實施區環保產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全區環保產業載體、平臺和環境服務業集聚區建設,綜合協調環保產業招商工作。收集和發布環境整治需求,規范和管理環保產業市場,負責環評機構及其人員和第三方環境監測、中介服務機構、環??⒐を炇?、環境咨詢、環境整治等機構的培育、扶持與監管。負責環境保護服務有關資質申報、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及交流合作。
(十五)人事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評聘、離退休人員服務、紀檢監察等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組織全區生態環境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下派7個鎮(街道)監督管理所,為我局派駐在鎮(街道)的工作機構,主要負責所在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有關工作。
(十六)桂城監督管理所。負責在桂城街道內行使相應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權。聯系人:吳小姐;聯系電話:0757-81810100。
(十七)九江監督管理所。負責在九江鎮內行使相應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權。聯系人:黃先生;聯系電話:0757-86553185。
(十八)西樵監督管理所。負責在西樵鎮內行使相應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權。聯系人:高先生;聯系電話:0757-86801880。
(十九)丹灶監督管理所。負責在丹灶鎮內行使相應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權。聯系人:高小姐;聯系電話:0757-85413625。
(二十)獅山監督管理所。負責在獅山鎮內行使相應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權。聯系人:李小姐;聯系電話:0757-86680375。
(二十一)大瀝監督管理所。負責在大瀝鎮內行使相應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權。聯系人:盧小姐;聯系電話:0757-85512768
(二十二)里水監督管理所。負責在里水鎮內行使相應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權。聯系人:鄒小姐;聯系電話:0757-85683881。
1、協助行政主管部門參與起草綜合性生態環境規劃、專項生態環境規劃、區主體功能區規劃,參與研究、擬訂生態環境的重大政策、規定和措施。
2、開展環境科學研究等工作,為行政主管部門環境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開展規劃、建設項目等環境影響報告的技術審查。
4、參與區級重大污染綜合整治、生態保護方案可行性論證和評估。
5、開展環境技術指引編制、環境技術培訓交流等公益性環境技術服務。
6、協助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環境信息化建設,包括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數據統籌管理、政務信息安全保障、南海區智慧環保平臺的建設及運行維護等。
7、協助行政主管部門開展污染源在線監控管理。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郵政編碼:528000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郵政編碼:528000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郵政編碼:528000
政務郵箱:hbj_jszx@nanhai.gov.cn